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5年12月1日起,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