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2016]3号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等规定,现将经2015年度业绩审核合格,取得2016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机构名单予以通告。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6年3月28日
通告[2016]3号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等规定,现将经2015年度业绩审核合格,取得2016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机构名单予以通告。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6年3月28日